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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预申报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22年为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年,为做好奖励申报工作,学校启动两项奖励的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申报要求

(一)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

1、参评成果范围

成果出版(发表)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成果形式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成果学科范围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2、奖项设置及限项

该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该奖励为限项申报,我校第八届申报限额为30项,第九届申报限额待正式通知发布后公布。

注:申报要求参考《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等,具体申报要求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北京市第十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1、参评成果范围

成果出版(发表)时间: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 6月30日

成果形式:(1)著作;(2)论文;(3)调研报告;(4)社科普及读物等,教材类成果原则上不参评。

成果学科范围:学科学术类设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研究”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哲学、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教育学、法学、历史学、管理学、语言文学、艺术学·新闻传播学、交叉学科·综合共12个学科评选小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类视入选成果内容及数量设置若干评选小组。

2、奖项设置及限项

该奖项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科学术、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三类,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学科学术类、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类成果原则上分别占奖项数量的25%、60%、15%。

该奖励为限项申报,我校第十六届申报限额为18项,其中教育系统——学科学术类4项、教育系统——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类4项、教育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3项;党政群系统——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类2项、党政群系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类5项。第十七届申报限额待正式通知发布后公布。

注:申报要求参考《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条例》《北京市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等,具体申报要求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预申报工作安排

(一)3月16日-3月31日,预申报的老师可根据参评成果出版(发表)时间、成果形式等,预先填写申报书,准备附件材料,各一式一份。

(二)4月1日-4月3日,所在学院将申报材料及汇总表统一报送社科处,汇总表电子版发送社科处邮箱shekechu@bjtu.edu.cn。

(三)4月4日-4月30日社科处成立奖励申报专班,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一对一反馈完善建议。

 请各相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联系人:迟琳琳 51684271 吴静 51684786



                                                                             

                 社科处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