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研究基地项目申报通知
时间:2019-04-24 点击量:2043
校内各相关单位:
近日,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启动了2019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研究基地项目(以下简称研究基地项目,包括研究基地年度常规项目、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专题项目和研究基地年度报告项目三类)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按照申报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的指导思想,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
2.研究基地应根据各自重点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围绕《2019年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找准切入点,精心设计研究选题(依据《课题指南》申报的,请在课题论证“选题依据”中予以说明)。
3.研究基地项目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一重大时代课题,聚焦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城市副中心建设、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等重大现实问题和市委、市政府决策急需的热点、难点问题,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
4.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专题项目选题要依据《课题指南》“专题八: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研究”所列选题,设计具体研究题目。申报重大项目须按照所列研究题目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研究基地年度常规项目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专题项目设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备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重大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30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8万元。
2.研究基地项目负责人应加强与实际部门的对接,注重调查研究,掌握真情况,解决真问题。
3.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北京社科基金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在研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研究基地项目。
5.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资助的选题,不得以基本相同的内容再申请研究基地项目;不得以与已发表或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研究基地项目。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研究基地项目,须在《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三、申报办法
1.实行限额申报:“北京交通发展研究基地”、“北京物流信息化研究基地”可申报5项,“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可申报4项。
相关研究基地结合基地主攻方向、前期研究基础和研究实力,可增加申报3项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专题项目,且最多只能申报一个重大项目。此类项目不占基地申报名额。
2. 2017年“北京交通发展研究基地”获批立项的研究基地年度报告建设项目可继续开展项目申报和研究工作。
3.以兼职人员身份从研究基地申报项目的,研究基地依托单位须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科研信誉保证。
四、时间安排
4月24日-5月13日:申请人结合自身研究方向与研究基地的研究领域、定位,填写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登陆社科处网站(http://skc.bjtu.edu.cn/cms/)进行系统填报(页面左下角用MIS系统的账户名和密码登录后选择“科研项目申请-北京市社科基金”),逾期不予受理;
5月14-15日:社科处进行申报人资格等审核;
5月16-21日: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进行初评;
5月22日:科研秘书本人将各基地最终上报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到社科处839会议室,并集中进行现场终审;
5月27日:学院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纸质版送交社科处,并确保电子版和纸质材料一致。
五、相关要求
(一)研究基地年度常规项目、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专题项目相关要求
1.申报课题统一按照《申请书》和《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研究基地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项目负责人取消三年申报资格,所在研究基地取消一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2.所有申报材料均须使用最新修订版,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基地所在学院审核、汇总、盖章后统一报送。报送材料包括:
(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和《活页》各1式7份,其中须含1份原件(原件请在封面用铅笔加以标注),采用“1夹13”方式叠放,即把6份《申请书》和7份《活页》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一份《申请书》原件中。
(2)填报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专题项目的,须在《申请书》封面用铅笔标出“文化专项”字样。
(3)用统一表格汇总的申报材料汇总表。
(4)《申请书》和数据表电子版。
3.申请人需依据课题研究任务,综合考虑项目立项时间、拨款时间、项目研究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等各方面因素,拟定具体研究计划,填写“计划完成时间”(研究计划可从2019年7月1日起拟定)。年度常规项目的完成时限不超过3年(截止2022年7月1日),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专题项目完成时限不超过2年(截止2021年7月1日)。
(二)研究基地年度报告建设项目相关要求
1.年度报告建设项目完成时限为1年半。
2.用计算机填写《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年度报告项目申请书》(III),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3份,均为原件。
3.《申请书》(III)须经研究基地及所在学院审核后,连同电子版,统一报送。
六、联系方式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北京交通发展研究基地”
联系人:刘铁鹰 联系电话:18301153935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首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基地”
联系人:郑士鹏 联系电话:15910588648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北京产业安全与发展研究基地”
联系人:贾晓俊 联系电话:13810582343
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北京物流信息化研究基地”
联系人:黄安强 联系电话:18600797561
社科处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51683745
邮 箱:shekechu@m.bjtu.edu.cn
报送地址:8号办公楼833房间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