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度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研究基地项目和《研究基地年度报告》出版资助的通知
时间:2014-10-10 点击量:8531
各校内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近期,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决定开展北京社科基金研究基地项目(以下简称研究基地项目)和《研究基地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出版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项目申报相关要求:
1.资助额度
研究基地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不超过12万元,一般项目不超过8万元,青年项目不超过5万元。
2.选题要求
研究基地项目选题应符合本研究基地的总体功能定位,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根据研究基地的主要研究领域、研究方向和建设目标来确定,研究内容与研究基地自身研究领域不相吻合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3.申报人条件
(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副局级以上领导职务。
(2)不具备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但必须有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9周岁(1975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3)项目负责人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课题参加者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有在研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新的研究基地项目。申请的研究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
(5)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研究基地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
4.申报办法
各研究基地组织限额申报。每个研究基地限报3项,其中在2013年度考核验收中被评定为优秀的研究基地可申报4项。研究基地项目须经本研究基地学术委员会初评后择优申报。申请自筹资金项目可不占研究基地申报指标,但须注明资金来源,确保项目研究任务按计划完成。
5.填报要求
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和《申报材料汇总表》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所有申报材料均须使用最新修订版、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社科处。申报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研究基地申报数据”字样,并确保电子数据和纸质材料一致。
报送材料包括:(1)审查合格的《申请书》1式7份(其中一份社科处备案用),其中须含1份原件(原件请在封面用铅笔加以标注),采用“1夹5”方式叠放,即把5份《申请书》叠放在一起,然后夹在另一份《申请书》原件中。(2)用统一表格汇总的申请书数据表。(3)《申请书》和数据表电子版。
二、2014年《年度报告》出版资助申报有关要求
在2013年进行《年度报告》出版资助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开展此项工作,旨在通过持续资助出版,使《年度报告》真正成为研究基地的拳头科研品牌,从而增强研究基地在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话语权和影响力。
1.编辑出版《年度报告》的基本原则
(1)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围绕本研究基地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紧跟学术前沿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实践,整体梳理、全面反映本研究基地的最新学术成果,逐步使《年度报告》成为研究基地的学术品牌。
(2)《年度报告》负责人一般由研究基地负责人或首席专家担任,须对报告的出版质量负责。
2.资助金额
每个研究基地《年度报告》的出版资助金额为3万元。
3.出版要求
(1)封面设计要求。封面版式布局须基本统一,具体参考附件。如封面布局或对统一要求的标准内容做大的调整,应征得市社科规划办认可。
(2)封面出版资助单位的标注:应用对策研究基地在封面左上角标注“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共建研究基地标注“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3.开本尺寸统一为:787mm×1092mm;成品参考尺寸:长235mm、宽160mm。
4.出版后,须向市社科规划办送交20本样书,并提供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复印件。
4.申报办法
(1)《年度报告出版资助审批书》从本通知附件中下载,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2)《审批书》一式5份,经研究基地审核、盖章后,连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社科处。
三、时间安排
请各研究基地将以上两类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学院,由学院于10月23日17:00前统一报送至社科处,逾期不予受理。
特别注意:北京市规划办今年立项将以“一般项目”为主,“重点项目”和“青年项目”立项比例均不超过15%。因此,为提高各研究基地立项率,建议每个基地申报“重点项目”不超过1项,“青年项目”不超过1项,也可只申报“一般项目”;具体项目类别的申报由各基地根据自身建设情况自行把握。
附:依据申报要求,我校今年各基地申报项目数量如下:
联系人:吴 静 孟志峰
电 话:51684718 51684271
地 址:8号办公楼834室
社科处
201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