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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人文社会科学)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将于2025年10月底—11月初启动(每三年一次)。为做好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组织工作,提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奖申报数量和质量,现启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预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科范围和奖项设置

参照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申报条件,本次预申报成果要求如下(具体以正式发布通知为准):

(一)受理成果学科范围

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党的创新理论研究;3.中共党史党建学;4.思想政治教育;5.哲学;6.宗教学;7.语言学;8.中国文学;9.外国文学;10.艺术学;11.历史学;12.考古学;13.经济学;14.政治学;15.法学;16.社会学;17.人口学;18.民族学与文化学;19.新闻学与传播学;20.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1.教育学;22.体育学;23.统计学;24.心理学;25.管理学;26.港澳台问题研究;27.国际问题研究;28.区域国别学;29.交叉学科。

成果类型

评奖包括以下类型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

)奖项设置和名额

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该奖励为限项申报,我校第九届申报限额为22项,第十届申报限额待正式通知发布后公布。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一)申报者资格与要求

1.申报期间人事关系在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均可申报。

2.在高校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的兼职人员,成果发表时署名单位标注兼职高校的,可从兼职高校申报。

3.申报者原则上应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合作成果在征得其他作者同意、且第一署名人未作为申报者申报其他成果的情况下,可由第一署名人以外作出主要贡献的作者申报,但获奖后奖励证书中的排名仍以成果的实际署名顺序为准。合作成果未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的不能申报。

4.已故作者的成果,系在本届评奖申报时限内首次公开出版、发表的,经法定继承人同意,其独立完成的成果,可由作者生前所在学院提请申报;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合作成果,可由其他作出主要贡献的作者申报。

5.每位申报者限申报一项成果;合作成果限一人申报,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第一署名人为同一人的多项成果,不得分别由不同申报者同时申报本届成果奖。

6.青年成果奖申报者成果出版、发表或被采纳时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内。

参评成果资格与要求

1.本届参评成果的出版、发表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学术文集(含论文集),在本届评奖申报时限内公开出版且首次发表内容不低于50%的,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论文作者以单篇申报。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单篇论文申报。

6.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原则上应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采纳或应用证明以及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

7.普及读物奖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应提交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8.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摘要。

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中文摘要。

三、预申报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动员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成果奖申报工作,提前谋划布局,全面梳理科研成果,积极引导、广泛动员,充分激发教师申报热情,切实提升申报数量和质量。

2.请各学院对申报材料意识形态进行审核坚持质量优先,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

)时间安排

1.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9日,预申报教师根据参评成果出版(发表)时间、成果形式等,认真填写《申报评审表》(附件1)并整理佐证材料(如成果引用、转载、采纳情况、学术影响、社会效益和获奖情况等),一式两份报送至学院。

2.2025年1020日,学院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意向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社科处,电子版发送社科处邮箱:shekechu@bjtu.edu.cn

 

联系人:席宁

联系电话:51683467

 

附件:(以下为往年表格参考,正式申报时需替换版本

1. (预申报参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2. (预申报参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3. (预申报参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4. (预申报)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意向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