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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提高2023年度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率,加强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的引导和服务,做好有组织科研工作,现启动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将于年底发布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指南》,计划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人可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当下学术前沿选择研究范围和方向,并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参照往年发布的课题指南设计具体题目,待2023年《课题指南》正式发布后再进行微调。


二、项目类别

项目类别为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含教育学、艺术学单列学科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条件

参照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条件,具体申报条件以2023年项目申报公告为准。

(1)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再需要专家书面推荐。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3)2023年度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2023年度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如有境外参加人,请单独提供境外参加人简介和意识形态保证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以兼职人员身份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提供学校聘用关系材料。


2、申报要求

各单位应积极动员,广泛组织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按照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基金的培育目标,以下项目负责人请务必申报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1)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基金重点培育项目;

(2)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基金规划项目。


3、申报时间安排

日期

内容

具体说明

2022年11月15日-11月27日

选题申报

各学院组织教师拟定项目题目和研究内容框架

2022年11月28日-12月7日

选题论证会

各学院组织召开选题论证会,并将申报选题上报社科处

2022年12月7日-2023年2月16日

申请书撰写

申报人根据选题论证会专家意见撰写申请书,待全国社科工作办发布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后,可根据指南微调

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4日

申请书论证会暨遴选评审会

各学院组织召开申请书论证 会,如限项申报将进行遴选评审

2023年2月25日-2022年3月3日

申请书完善

符合上报资格的申报人继续完善申请书

按照规划办规定的截止时间

上报在京社科管理中心

各学院将签字盖章的申请书报送社科处

以上时间安排将根据《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公告》适当进行调整,社科处会及时发布通知。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书请暂时使用2022年版本,待正式申请通知下达后,请更新为2023版。

请各学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根据本学院科研力量分布情况广泛组织和动员具有申报资格的教师积极申报,及时召开论证会,打磨高水平研究项目,切实做好本单位的预申报工作。


 

联系人:迟琳琳       

 话:51684271   

 箱:shekechu@bjtu.edu.cn    

 址:8号办公楼

 

  社科处

2022年1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