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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上半年北京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成果奖励统计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2019年度上半年北京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水平学术成果奖励工作已于近期启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时间范围:2019.1.1-2019.6.23期间取得的、以北京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完成人的高水平成果:

(一)高水平学术论文和著作

1、在《中国社会科学》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在《管理世界》《经济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哲学研究》《历史研究》《法学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文学评论》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3、在《求是》《中国高等教育》《中国高教研究》杂志,《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报纸上发表的理论文章(不少于1500字)和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

4、在当年公布的CSSCI来源刊中,按学科分类排序前30%的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

5、撰写成果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撰写成果获得“中国出版政府奖”。

以上奖励论文均指在相应期刊发表的长篇学术论文(短论除外)。

 

(二)应用性成果

1、被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作出正面批示的成果;被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作出正面批示的成果;被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作出正面批示的成果;被各省(市)或中央各部委主要负责人(正部级)作出正面批示的成果;

2、撰写报告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简报《高校智库专刊》;撰写报告入选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简报》、国务院研究室《决策参考》、《人民日报内参》、《光明日报内参》、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

3、主持完成的成果列入国家(行业)标准。

(三)获奖成果

获得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成果;获得省级人民政府、中央部委颁发的省部级人文社会科学奖的成果(证书有政府国徽章)。

(四)高水平科研平台

我校牵头建设的国家高端智库、省部级高端智库。

(五)重大项目

我校作为项目牵头单位且项目负责人为我校教师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二、填报方式

“人文社会科学处网页”http://skc.bjtu.edu.cn/cms/为唯一网络填报平台。网页左下角使用mis系统用户名及密码登陆,登陆后选择“高水平论文奖励系统”进行填报,本填报系统实现了与科研信息系统的对接,要填报的论文及著作可从科研信息系统中直接调取。

截至填报系统关闭,未录入科研信息系统的论文或著作不予奖励。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刊论文和著作类

1、期刊论文类:提交正式发表的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复印件;

2、报纸类:提交正式发表的报纸原件(需要返还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3、著作类:提交《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立项通知或“中国出版政府奖”获奖证书。

(二)应用性成果类

提交由报送部门或采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奖成果

提交奖励单位下达的获奖证书。

(四)高水平科研平台

提交批复单位下达的智库建设文件。

(五)重大项目

提交上级单位下达的立项通知。

四、具体时间安排

620-624  申报人系统填报。系统将于6240:00关闭。

624日,学院根据《北京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提交的纸质材料在线审核。将汇总表及纸质证明材料提交社科处。同时,根据《北京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按照不重复奖励的原则,请学院认真核实,如已获得学校相关奖励将不在此次奖励范围。

对于624日至12月31日期间满足上述条件发表的论文,因考虑期刊印刷周期问题,将于2019年下半年进行奖励统计。

具体奖励标准及要求请到所属学院查阅《北京交通大学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南京大学CSSCI(2019-2020)来源期刊目录》(排名前30%期刊)。

 

联系人:迟琳琳   吴静

话:51684271   51684718

 箱:shekechu@m.bjtu.edu.cn

办公地点:8号公寓834室

                                                                                                 社科处  

 

       2019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