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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近日,教育部启动了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现将我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成果范围和奖项设置
  (一)受理成果范围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受理成果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和名额
  本届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成果奖(简称青年奖)。普及读物奖和青年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
  奖励为限项申报,我校申报名额为30项。奖励名额总计1500项左右。各学科的奖励名额,结合国家战略和学科发展需要,依据该学科申报数占所有学科申报总数的比例进行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允许各学科各个等级的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资格与要求
  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2.论文;3.咨询服务报告;4.普及读物。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单位和申报限额
  (一)本届评奖,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二)本届评奖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额申报30项。各学院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导向,按照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的原则,
把好学风关,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切实做好申报推荐工作。社科处根据申报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按照限额推荐上报。

四、申报办法、申报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查阅《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 15313766308,电子邮箱:xmsb2019@sinoss.net

(二)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

2月2日-3月1

申报者可访问社科处网页下载《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评审表》),按填表要求填写、打印《申报评审表》。

3月4日

申报者向所在学院提交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电子版与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责任自负。报送材料装订要求如下: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7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1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4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7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申报评审表》启用2019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3月5日-6日

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重点:1.申报成果是否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2.是否符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有无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3.申报资格是否符合《成果奖实施办法》和本通知有关规定,申报材料是否真实。由学院党委出具审核意见,加盖学院党委章。

3月7日

由学院将申报材料及学院党委审核意见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社科处。

3月8日-17日

社科处组织专家评审。

3月18日-22日

拟推荐候选成果公示。

3月23日-26日

社科处将拟推荐候选成果申报材料统一上传网络。

3月27日

申报材料报送教育部。

请各相关学院务必按照学校的申报时间节点组织申报工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51684718  材料报送地点:8号办公楼834室


附件:

1、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评审表

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汇总表

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4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社科处

                                          2019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