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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4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近日,教育部启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4年度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范围

12012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包括规划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自筹经费项目)。

22011年立项的一般项目,因为特殊原因没有参加2013年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未通过、近期不能结项者,可以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上述各类项目应按照《项目申请书》批准的项目责任人、项目研究内容、研究计划与周期开展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得更改。如有充分理由需要更改者,在填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简称《中检报告书》)的同时,须网上在线填报并导出打印《变更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教育部社科司审定。

本次需要中期检查的项目,请在本通知附件2中查阅。

二、中期检查主要内容

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期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是否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项目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2、项目责任人是否至少有作为第一署名人正式发表的论文1篇,或正式出版的专著1部,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1篇(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

3、所有成果是否标明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字样,未标注者不予承认。

三、中期检查材料填报办法

1、本次中检工作,采用网上系统和纸质材料同时报送的方式。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中后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中后期管理系统)为本次中检的唯一网络平台(网址:http://www.sinoss.net/)。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2014616日开通中后期管理系统,请各项目责任人登录社科网,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中检报告书》。

3、报送材料应包括:

1)《中检报告书》原件1份(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阶段性成果原件1份(论文及研究咨询报告类成果可为复印件,附在《中检报告书》后装订)。

3)在线导出打印并签字的《变更申请表》原件1份(申请变更项目重要事项者报送,变更申请表需单独装订)。

4、在线受理中检材料截止日期:2014627日。各项目负责人须在此之前按照要求网上填报中检材料,并于7317:00前由学院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社科处。

四、其他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精心组织,按《项目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进行严格初审,并以中期检查为契机切实推进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开展。

12012年立项的项目,因故不能参加中期检查的,在线提出申请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本次中期检查审核未通过的,教育部将暂停拨付二期经费;但须参加下一年度中期检查,如仍未通过中期检查,二期经费将不再拨付。无故不按期参加中期检查,视同自动终止研究,予以撤项。

22011年立项的项目,若本次仍未按要求参加中期检查或中期检查不合格的,将按照《项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撤项。

3、凡被撤销的项目,由依托学校追回已拨经费或其剩余部分;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
  4、中检结果将在社科网公布。通过中检的项目,二期研究经费将于今年年底下拨。

联系人:吴     孟志峰

  话:51684718    51684271

  址:8号办公楼834

                                                社科处

                                           2014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