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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6年招标公告》的补充说明

  2016年起,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立项的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列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根据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对422日发布的招标公告作了适当调整和补充,现予发布,请按照最新公告要求申报。

  社科处

  2016427

  附:

  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16年招标公告

  围绕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公开招标2016年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课题

  2016年度课题以研究阐释党的创新理论成果、服务国家和北京改革发展为主要方向,涉及重大理论、重大现实、重大实践经验总结等方面。课题设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三个类别,选题方向见文后,资助额度分别为每项人民币30万元、12万元、8万元,其中,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列为北京社科基金项目。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一个中标课题组。各课题组依据本通知和《课题经费管理办法》,自由选报项目类别。经专家组对投标课题进行价值评估后,确定本年度立项课题及类别。

  二、申报条件

  1. 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党校、科研院(所)、党政机关研究部门,以及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作为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申请和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承担科研信誉保证,并由其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投标。

  2. 首席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投标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投标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的首席专家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

  3.研究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团队成员具有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学科背景、研究能力和明确的研究分工;包括理论工作部门与相关实际工作部门研究人员。

  4.首席专家必须参与课题研究全过程,并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任何挂名或不担当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项目首席专家申请研究课题。

  三、相关要求

  1. 投标者可参考本《公告》发布的选题方向(见文后附件)投标。投标者须按《投标书》的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

  2. 课题论证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理论创新和学理论证;研究框架设计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

  3.《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3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贡献和社会影响,要在总体把握国内外研究前沿和动态、综合评析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明本选题的价值和意义,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4.经费管理:公开招标课题研究经费一次核定,分期拨付。其中课题合同签订后拨付60%,通过中期检查后拨付30%,课题结项后拨付10%

  5.成果形式:重大项目完成时间为2年,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完成时间为1年。重大项目应以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报刊(《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3篇理论文章(3000字以上/每篇),或在CSSCI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作为本课题的阶段性成果;重点项目应以研究中心名义在中央报刊发表2篇理论文章(3000字以上/每篇),或在CSSCI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作为本课题的阶段性成果;一般项目应在中央报刊发表1篇理论文章(3000字以上/每篇),或在CSSCI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作为本课题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的最终成果形式为学术专著或研究报告。

  6.激励和淘汰机制:课题成果鉴定将严格执行匿名鉴定制度,鉴定等级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凡经专家鉴定为不合格的课题,按撤销项目处理,此前已拨付经费,全额退还研究中心

  四、投标纪律要求

  1.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必须从事实际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实施。有在研的北京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以结项证书标注日期为准)不能申报本次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申请的研究项目已获其他资助的,须在《投标书》中注明所申请的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选题申请多家研究项目。

  2. 投标责任单位和首席专家要加强审查把关,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投标者要弘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优良学风。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

  五、具体时间安排

1. 项目申请人请登陆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站(www.bjskl.gov.cn)或通过本通知,下载《北京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投标书》,《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7份,其中须含1份原件(原件请在封面用铅笔加以标注)

512日,学院统一将《投标书》一份送至社科处审核。

513日,学院统一将《投标书》一式7份和盖章后的《课题申报汇总表》送至社科处,同时发送相关材料电子版至shekechu@m.bjtu.edu.cn。

  2.  5月下旬,研究中心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和初评。

  3.  6月上旬,组织初评入围者进行会议陈述和答辩,产生建议中标课题并在北京市社科联网站上公示一周,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联系人:李敏

电  话:51683745 

邮  箱:shekechu@m.bjtu.edu.cn

地  址:8号办公楼833室



附件:选题方向

  一、重大项目

  1.五大发展理念的科学内涵和实践逻辑研究

  2.新时期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研究

  二、重点项目

  1. 创新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动力研究

  2.协调发展: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研究

  3. 绿色发展:人与自然和谐问题研究

  4. 开放发展:发展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和深度融入世界经济研究

  5. 共享发展:社会公平正义问题研究

  6. 北京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问题研究

  7.北京城市副中心城市管理创新问题研究

  8.“中国道路”解读

  9. 十八大以来我国改善民生的实践研究

  10. 我国发展成就的网络话语研究

  11. 中国宏观调控的经验研究

  12.新常态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研究

  13.网络社会治理与意识形态建设研究

  14.从严治党经验研究

  15.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学术思想史研究

  三、一般项目

  1.围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结合自身研究基础、研究专长自主设计选题进行研究;

  2.围绕“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基本理念及相关热点难点问题,结合自身研究基础、研究专长自主设计选题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