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培育”专题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6-03-11 点击量:5604
各相关学院:
为提高我校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的研究能力及研究水平,学校启动201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基金重大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以加大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前期研究投入,由相关领域学术带头人为责任教授,组织团队有计划地开展重大项目前期预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解决国家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基础研究领域重大问题为研究内容,做好申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培育。
二、资助范围及资助强度
该项目面向人文社会科学类学院专任教师申报,2016年支持3项,每项资助强度50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
三、申报条件
1.项目设项目负责人,需满足财政部、教育部对基本科研业务费使用的规定,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项目设责任教授,负责项目的总体组织协调、项目执行进度及经费使用的把握等。
3.项目组成员相对固定,立项后不能变更项目组成员。
四、经费使用
项目经费预算按照研究工作需要和学校关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经费管理规定进行科学编制。责任教授对经费使用有唯一签字权。
五、中期检查及验收结项要求
由学校统一布置中期检查及验收结项工作。
1.中期检查:一般在项目开展研究一年半下发项目中检通知,项目组至少须有人均1篇CSSCI/CSCD论文,其中CSSCI论文篇数占50%以上,且唯一标注为“北京交通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基金资助”及项目批准号,否则中检不予通过。
2.验收结项:在研期间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1项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项。
3.项目组在研期间获批结项要求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其结项成果均须第二标注为本项目。未按要求标注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不予结项。
六、报送材料要求
相关申报材料可登录社科处网站(http://skc.bjtu.edu.cn/)下载,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对折骑缝装订,经责任单位审核盖章,统一报送社科处。申报截止日期:2015年4月4日。
报送材料包括:纸质申请书15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4份;申请书电子版1份(请用Word文件格式制作);项目汇总表1份。
联系人:吴静
联系电话:51684718
办公地点:8号办公楼834
附件:
1.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基金重大培育项目申请书
2.基本科研业务费人文社会科学专项基金重大培育项目汇总表
社科处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