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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近日,教育部启动2016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本专项公开招标,申报须依据课题指南(见附件)。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15万元。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个别项目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可延长,但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最终成果应为咨询报告、专著或论文,其中咨询报告为必选项, 要求为国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申报条件

  1.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3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4.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5.连续2年(指2014、2015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本次暂停1年本专项申请资格。

  三、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6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6年1月6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2016年3月10日关闭系统。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4.项目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资助限额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是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是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鉴定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后续拨款的重要依据。

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5313766307,15313766308,电子信箱:xmsb2016@sinoss.net。

5.具体时间安排

2016年1月6日至228日,申请人下载《申请评审书》,请勿进行系统提交,打印1份纸版提交学院科研秘书;

2016年229日,相关学院统一将《申请评审书》和《申报汇总表》送交社科处审核,因为本项目申报有限项规定,如校内申报超过上报限额,社科处将组织专家遴选,逾期不予受理

2016年3月7日至8日,申请人修订《申请评审书》并进行系统提交,3月10日系统将关闭,请务必于3月8日前完成系统提交

2016年3月10日,申请人将《申请评审书》一式2份提交学院(A4纸打印,左侧装订),由学院统一报送社科处,并报送申报情况表。社科处将审核、汇总、盖章、提交。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上述时间完成申报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1.各申报人网上提交的《申请评审书》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数量与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4.各学院应严格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社科处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迟琳琳  

电 话:51684271 

邮 箱:shekechu@m.bjtu.edu.cn

地 址:8号公寓834室

 

 

  附件:201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招标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