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年度项目申报通知
时间:2026-04-23 点击量:16
校内各相关单位:
近日,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启动“2026年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就做好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年度项目,突出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本任务,坚持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主攻方向,紧密结合新时代伟大变革,支持专家学者从学术基础、实践导向、国际视野、历史维度等方面着力,深入研究党的创新理论标识性概念、原创性观点、原理性成果,深入研究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京华大地的生动实践并提炼经验启示,努力推出更多代表首都水准、具有北京特色的标志性研究成果。
年度项目同时作为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按照《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工作细则(修订)》《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项目级别、资助力度和结项成果形式
1. 项目级别
本次年度项目可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本次重大项目不限申报限额,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限额18项。
2. 资助力度
重大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30万元,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
重点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15万元,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
一般项目资助金额每项不超过8万元,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
3. 结项成果形式
项目最终成果形式包括专著、研究报告、系列论文。项目申请鉴定结项前,在中央“三报一刊”、学术类核心期刊等报刊媒体发表论文须达到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
三、申报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 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 申报重大项目应当具备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应当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4. 在编在岗的“低职高聘”副教授(副研究员)、获得长期聘用合同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不能认定为具备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5. 承担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原则上不能申报新的项目。因承担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受到终止研究、撤项等处罚,处罚期限未届满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6. 申请人不得以已获得其他国家级、省部级资助的基本相同或相似的题目申报;与申请人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密切相关的选题申报,应当在申报材料中给予说明。
7. 围绕同一研究领域进行持续深入研究,再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中四类奖励情况规定,本次申报可不占用本单位申报指标,直接入围会议评审。
(1)项目结项等级为“优秀”;
(2)项目宣传阐释任务或研究成果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3)项目研究期间以“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署名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5篇(含)以上理论文章;
(4)项目研究期间,宣传阐释任务或研究成果得到党中央领导同志或中宣部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或作出重大理论创新突破。
四、申报要求
1.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侧重基础性战略性系统性研究,以深化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为重点,加强中国式现代化重大实践的理论总结,列明选题12条。申请人不得更改选题,并须严格按照各选题所列研究主要目标和学科基础进行申报。
2.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本次年度项目聚焦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领域重要问题,制定了“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指引”,包括13个研究领域、123个研究方向,作为一般项目的申报范围;同时在全部研究领域和方向中,遴选出亟需取得研究突破的31个重点研究方向,作为重点项目的申报范围。申请人按照项目指南所列研究方向,以深化重大理论问题研究、重大实践问题特别是北京实践问题研究为目标,自拟具体研究题目,不接受项目指南以外的自拟研究题目。
重点项目申请人选择的研究方向如注明主要资助方向,一般应按相应方向申报。
一般项目申请人按重点项目所列31个研究方向进行申报的,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项目指南还列出了一般项目近三年立项情况和2026年计划立项比例,供一般项目申请人参考。
3.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1)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要求提供申报材料。需要注意的是,重大项目在申报材料中应当以选题指南明确的研究主要目标为基础,细化研究框架及内容,并按照选题指南明确的学科基础组建课题组,承诺完成选题指南规定的全部研究任务;以系列论文作为最终成果申报的,提交鉴定结项的论文也须完成指南规定的全部研究任务。
(2)项目主要参加人为在读学生的,须在研究专长处注明其在课题组的具体工作或任务;作为项目主要参加人的学生不得从项目直接经费中领取劳务费。
(3)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后发现,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同时取消五年申报资格。
(4)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须规范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如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跟踪研究动态、收集整理参考文献,必须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并加以声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以标识。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予受理,一经发现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五、组织方式及申报时间安排
1. 组织方式
本次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如校内申报数量超过限额,学校将组织专家遴选。申报人可从本通知下载《2026年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年度项目课题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科研院社科处评审系统”为本次校内遴选评审的唯一网络平台(http://skc.bjtu.edu.cn/cms/),右上角选择用户登录(用mis系统的账户名和密码),登录后选择“项目申请-申请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按照要求进行填报(《活页》以PDF格式上传,内容须匿名且文件名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
2. 申报时间安排
(1)申报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时间安排
1、2026年4月23日-5月5日,申请人登录科研院社科处申报评审系统填报。
22026年5月6日,申请人所在学院按照申报要求进行申报人资格等审核,同时将盖学院党委章、学院公章的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交至科研院社科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ekechu@bjtu.edu.cn系统于17:00关闭,逾期不予受理。
3、2026年5月7日- 18日,科研院社科处复审、遴选评审、遴选结果公示。
4、2026年5月22日24时前,符合上报资格的项目在北京市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填报(https://keti.bjsk.org.cn)。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5、2026年5月28日17时前,科研院社科处审核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北京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
(2)申报重大项目时间安排
1、2026年5月13日前,申请人撰写申报材料,学院按照申报要求进行申请人资格等审核,将审核后的申请书、申报汇总表(盖学院党委章、学院公章)纸质版一份交至科研院社科处,电子版发送邮箱:shekechu@bjtu.edu.cn 。
2、2026年5月22日24时前,申请人登录“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系统(https://keti.bjsk.org.cn)”填报申报材料,检查无误后提交。
3、2026年5月28日17时前,科研院社科处审核申报材料并提交至北京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
提示:
1. 2026年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年度项目继续实行网络申报,已通过本单位遴选的项目申请人需登录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https://keti.bjsk.org.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检查无误后提交,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项目申报系统于2026年5月8日0时至5月22日24时开放。
2. 北京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平台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申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可扫描申报系统首页下方的“易普客服”二维码,或致电400-800-1636咨询,技术支持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3.请各相关学院务必按照学校的申报时间节点组织申报工作,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不受理个人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何怡佳
联系电话:51684718
邮 箱:shekechu@bjtu.edu.cn
办公地点:8号办公楼836室
附件:2026年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年度项目申报材料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4月23日
